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市司法局:用有“情理”的律师服务,赢得群众称赞市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谐四年“积怨”一朝解警惕网络贷款诈骗,别让“心动”变“心痛”!杨向苛:向阳而生的检察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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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6-30

市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谐四年“积怨”一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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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现场

近日,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刘某,索要拖欠四年的物业费,经市法院速裁团队悉心调解,不仅本案争讼的物业费业主当庭支付,而且双方由此案引发的其他纠纷也被“一揽子”化解。

据悉,刘某因房子漏水、电动车丢失、物业服务费上涨等问题未与物业公司进行有效协商而拒缴物业费长达四年,现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补缴物业费并支付违约金。根据市法院康可可法官安排,该案由助理任柯、调解员王润霞负责庭前接待。

“房子漏水问题物业公司不闻不问,我电动车在小区停着还丢了,我没找他们算账呢,就这种物业服务水平,怎么让我安心缴费?何况物业费涨了一波,涨价我也不知道。”老刘愤愤不平。“老刘,你不要说气话,你房子漏水我们物业哪次没去协调?我们涨价经过合法的程序,你不缴费还有理了?”物业公司也不服气。

本案双方矛盾点在于,在物业公司管理期间,老刘的房子漏雨了,电动车也丢了,物业费还涨了,物业费还该不该缴。这些问题具有高度关联性,借此机会一并讲清最有助于实质性化解纠纷。调解人员推心置腹,本来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经过解释与劝慰,情绪逐渐平复。本着换位思考,利益平衡,尽快解决纠纷的调解思路,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就房屋漏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并对电动车的丢失作出一定补偿,老刘当场支付了四年来所欠的全部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整个调解过程前后不到一小时。

物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市法院速裁团队在处理该类型案件时始终本着“诉源治理”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并充分利用庭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做到“案要结,事更要了”。来源: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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