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晓蕾:外柔内刚的巾帼检察官孟子涵: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微之处刘珂珂:平凡岗位上散发温暖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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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29

宁晓蕾:外柔内刚的巾帼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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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外柔内刚,已奋战在检察事业一线17年;她以工作为中心,却从不因一时的荣辱影响情绪……她就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宁晓蕾。

2006年,宁晓蕾进入汝州市检察院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民事、行政检察岗位。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平顶山市检察院嘉奖3次,先后获得“平顶山市民行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荣誉称号,她主办的梁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她负责的第四检察部工作连年被平顶山市检察院评为先进,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2022年,宁晓蕾再次获得“平顶山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她所在的汝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评“2022年度平顶山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宁晓蕾工作间隙


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


在工作中,宁晓蕾时刻把为民办实事体现在民事检察履职办案的各个环节,防止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促使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办理一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宁晓蕾了解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包含4名外地农民工的工资,但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为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4名农民工吃住在工地,条件艰苦,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年末岁尾,4名农民工思乡心切,但因拿不到案件执行款,无法赶回家乡与亲人团聚。

宁晓蕾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到汝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为4名农民工申请司法救助。经过审批,5万多元的案件救助款及时发放到了4名农民工手中。拿到钱后,大家一边收拾行囊,一边通过短信向宁晓蕾表示感谢。

类似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工作以来,宁晓蕾始终坚持检察为民的初心,通过办好一起起涉及群众利益的“小案”,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与检察温情。


精准监督提升案件质效


近年来,最高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诸多要求。为落实好各项政策,在办案中宁晓蕾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多措并举使案件提质增效。

在工作中,宁晓蕾注重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对包括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在内的全部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建立“一案三查”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2022年,市检察院办理的2起提请抗诉案件均被平顶山市检察院采纳,再审后均被改判。办理的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针对某公司无环评、无土地使用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宁晓蕾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企业整改。经过整改,该公司环评手续和土地手续已获得批准,行政罚款也追缴到位。该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办理此案的第四检察部也被平顶山市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优秀办案团队”。


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虚假诉讼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干扰正常的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宁晓蕾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在办案过程中,宁晓蕾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不断拓宽虚假诉讼监督范围,对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与市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对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用好用足调查核实权,持续发力惩治虚假诉讼行为。

2022年,汝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2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均是宁晓蕾在虚假诉讼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对有亲属关系的原被告起到了震慑作用,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从而有力保护了被告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

今年以来,汝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行“如我在诉、如我在访、如我被救”的司法理念,宁晓蕾表示,将继续秉承这些理念,以“求极致”的精神,将司法为民体现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浩然

通讯员郭慧利 李晓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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