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刚鑫雨)4月10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对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传达《汝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下大气力整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监督保障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治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把握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施治,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相关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要主动认领整治任务,聚焦重点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管理、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帮扶政策落实等持续发力,加强统筹谋划,下沉监督力量,确保整治实效。要强化督导考评,建立每月统计、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凝聚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机制优势,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作为一项具体的政治监督任务,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专项巡察等有效方式,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动整治,统筹推进,持续提升监督质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