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汝州交警将“2017.2.5”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两名人员董某、欧阳某移交检察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7年2月5日14时10分,有群众报警称我市双拥路与专业户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4人受伤,驾驶员弃车逃窜。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紧急赶赴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固定了现场证据,通过调取监控及询问现场目击证人,确定嫌疑肇事车辆为京ET4728号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由于该车系多次买卖未依法办理转移登记,线索一度中断。办案民警不气不馁,继续深挖细查,经过耐心全面的调查分析、摸排追踪、利用多种侦查技术手段,辗转南阳、吉林、北京三地,奔波近5000公里的路程,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为欧阳某。2017年12月29日,办案民警在北京将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成功抓获。
据欧阳某供述,案发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其表弟董某,办案民警果断反应,迅速摸排。迫于警方的压力,董某在2018年1月1日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铁证如山,到案后,董某向办案民警供述了事发过程,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2017.2.5”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肇事司机董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指使董某逃逸,致受害人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被依法刑事拘留。
梁杨子 张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