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浩然 通讯员 郭慧利)日前,市检察院与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平顶山两级检察院率先建立了“救助+帮扶”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通过将案件司法救助情况、帮扶措施建议等材料移送市乡村振兴局,实现帮扶信息互通,救助力量合一。
“救助+帮扶”机制旨在帮助涉案当事人摆脱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境,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一个也不能掉队地走上小康之路。在该机制出台过程中,市检察院积极行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最高检、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通过学习切实转变干警办案理念,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心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情。
何某某是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邻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的侵害人李某无故殴打受害人何某某,导致何某某花费数万元进行治疗。独居的李某没有收入来源且不具备赔偿能力,而何某某年迈多病,家庭困难,同样没有收入来源,为农村低保户。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了这一情况,经过多次上门走访,认为应当对何某某进行救助帮扶,遂启动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5000元,使何某某顺利到医院继续进行治疗。在检察官后续走访时,何某某拉着检察官的手,哽咽着说:“谢谢,谢谢您,要不是咱检察院给俺送来了救助金,我这胳膊就治不好了……”
结合类似案件办理情况,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统筹案件办理与司法救助“一盘棋”推进的工作模式,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同时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