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派出6名执行干警,出动警车1辆,于6月30日下午6时30分出发,横跨汝州、平顶山、许昌、鹿邑四地,来回1200余里,耗时近12小时,终将涉案共计13起、标的额180余万元且远逃鹿邑县躲避执行的张某抓获归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犯我执行者,虽远必诛”的恒久决心。
被执行人张某在汝州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官司户”,经营有养猪场,2015年1月5日因资金紧张分五笔向申请人王某借款共计91.5万元,每笔18.3万元,每笔借款分别提供不同的担保人一名。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偿还借款,后王某向市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分别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郭红光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及担保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张某在指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判决义务,又不申报财产,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反馈显示被执行人张某及担保人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被执行人张某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执行法官郭红光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经营的猪场及户籍地走访调查,得知该猪场早已转给他人经营,张某也如人间蒸发般不见踪迹,案件暂时陷入困境。
6月30日下午6时10分,已经下班带着妻儿准备参加市法院迎七一“团结就是力量”文艺晚会的执行法官郭红光突然接到申请人王某的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张某在鹿邑县出现,听着王某因焦急而显得有点语无伦次的述说,郭红光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将妻子和10个月大的儿子安排上回家的出租车,顾不上打个招呼就一手骑着电动车,一手向领导电话汇报,赶回市法院。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涉及案件多,涉案金额大“,老赖”时间长,反侦察能力强,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则下一次的出现可能遥遥无期。执行局长桂东辉听取汇报后当机立断,立即成立了包括执行二庭庭长闫鹏飞、副庭长孙洪涛在内的临时指挥小组,指挥部设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并指示执行二庭组织郭红光等6名干警即刻出发,同时要求每隔半个小时通过微信视频汇报一次进程,到达抓捕地点后全面报告现场状况,注意保存抓捕视频等材料证据。
没能参加成晚会的些许失落被执行干警们“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信念冲散得干干净净。院里面,执行局长桂东辉不断将晚会现场精彩绝伦的视频照片分享给在路上的执行二庭干警们;院外面,执行法官郭红光等准时将行程中的相关情况一一汇报。院里院外紧紧相连。晚会结束后,桂东辉和在家的执行二庭干警们不敢有片刻耽搁,立刻回到执行指挥中心,随时待命。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奔波,郭红光等到达鹿邑县城已经将近晚上10时,根据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市法院执行干警直接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可能入住的某宾馆,向宾馆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及拘留证,并介绍了案件情况。宾馆工作人员听完介绍,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协助查询了张某入住的是二楼某房间,同时调取宾馆的监控视频,确认在该房间居住的确为被执行人张某,且张某此刻就在房间内。郭红光立即将现场调查掌握的相关情况向桂东辉视频汇报,临时指挥小组立刻研究部署抓捕方案,将干警按一、二、三人一组分为三组,三人组进房间抓捕,二人组分别在房间门口两侧待立,便于随时支援且若被执行人挣脱可有效追逃,一人组在房间楼下蹲点待命,防止被执行人跳窗逃走。一切就绪后,宾馆工作人员将房间门打开,郭红光等三人立即冲进去,将正在熟睡的张某摁在床上,整个抓捕过程不到3分钟。直到被带上警车,被执行人张某依然未能从巨大的惊愕中反应过来,目光呆滞地看着拘留证上鲜红的印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将被执行人张某送进市公安局拘留所已是第二天凌晨6时了。申请人王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动情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你们就是夏日雷霆中的那道闪电,快、准、狠,哪里有‘老赖’,哪里就有你们!”王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