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晶)“关心关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更要运用司法权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法院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表示,我市法院全体干警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审判执行、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势,为妇女儿童守护好司法防线,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立足审判职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快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开通立、审、执、鉴、保一站式服务,提供诉讼指引、优先立案、司法救助等特色服务。坚持“快审理”。严格审限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由专业化审判团队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打造妇女儿童维权“高速通道”。坚持“快执行”。对涉妇女儿童保护执行案件,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充分调动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社区及当地派出所的力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使法院一家执行转变为多家共同监督执行。
凝聚多方力量,强化联动保护深度。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依托21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对适宜调解的涉妇女儿童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快立快审,实现快速解纷。建立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在家事案件审结后,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工作,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未成年子女的学习教育情况,避免次生纠纷的产生。注重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坚持惩教结合原则,全面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通过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法庭教育、判后矫正、回访帮教等一系列举措,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依法审理家暴案件,严惩涉家暴犯罪。广泛宣传《反家暴法》,依法保护受家暴妇女,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签发人身保护令。离婚案件中,认定丈夫有家暴行为的,庭审中予以批评教育并依法支持受家暴妇女的损害赔偿请求。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严重家暴行为,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对因家暴升级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绝不手软。
延伸审判职能,提高倾心关爱温度。持续开展专项活动。以人为本,让审判工作更有温情。多年来持续开展“关爱三留守”专项活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命案防范攻坚行动”专项活动,将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纳入保护对象,对涉及留守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将涉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偶儿媳继承权、再婚夫妻遗孀财产权案件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同时,以保护弱者、修复亲情为目标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等制度,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妥善解决家事纠纷,将儿童利益保护置于首位。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对于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先于执行妇女儿童追索的生活教育费和医疗费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重视校园安全建设,合力打造校园净土,市法院106名干警担任12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引导广大师生共建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解决普法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