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集团考察团莅汝河南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草案等我市组织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提升行动观摩活动“我要找电工”贴心服务客户市民政局多举措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发出“平安出行 佩戴头盔”倡议书抓实精神文明建设 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图说汝州
第0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22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10

市公安交警大队

发出“平安出行 佩戴头盔”倡议书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3月9日,市公安交警大队向全市发出“平安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防护,从“头”做起。

近期,全市电动自行车“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已全面启动,在全社会掀起了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宣传热潮。目前,有部分群众已经养成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但一线交警在执勤中发现,仍有部分群众置生命安全于不顾,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为此,市公安交警大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戴好安全头盔,保护生命安全。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伤亡案例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颅脑损伤引起。在头部受到撞击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风尚。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上好牌证、戴好头盔”,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同时,广大市民要积极劝阻、及时纠正、敢于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尽到监管责任,积极宣传劝导。文明交通和事故预防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广大市民在做到自身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要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保证儿童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劝导身边人,安全是第一。平安路上,幸“盔”有你。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今后,汝州交警将持续性在重点路口、路段设卡严查,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上牌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协助执勤、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拍照曝光等方式进行教育劝导和曝光,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河南日报 

Copyright © 2011 今日汝州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南段   邮编: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