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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10

市农业农村局

向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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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2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倡议,号召每一位农业生产者依法依规科学生产,规范管理,诚信自律,致力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努力,共同创造健康文明的美好生活。

倡议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科学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每一位农业生产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这块“金字招牌”来之不易,我们需努力呵护。

倡议号召全市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科学生产。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要按标执行,规范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投入品购买、使用、生产管理、检测、产品销售等及时做好生产记录。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物质,不乱扔农药化肥等废弃包装物,努力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残留或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达标,以及含有致病性寄生虫等不达标的农产品;上市农产品销售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要保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

要诚信自律,共治共享。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义务,推动种养殖业前后端延伸、上下游拓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实现成果共享、品牌共创、渠道共建和质量安全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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