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浩然 通讯员 郭慧利)“今天的周例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第一议题周学习,二是警示教育周讲评,三是业务工作周安排,下面我们开始第一项内容……”这是2月6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召开新一周的“党建+周例会”时的场景。
当天,市检察院检务督察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对该院8个部门“党建+周例会”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党建+周例会”是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今年确立的一项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制度。制度实施以来,汝州市检察院党组带头,各部门积极行动,每周都认真组织召开“党建+周例会”,检务督察部门还通过三项措施,促进“党建+周例会”制度成为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开展的有力推手,确保该项制度落实到位。
确定警示内容。结合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状况,挑选英模先进事迹材料、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视频及党规党纪检规检纪和上级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形成每周“警示教育周讲评”学习内容下发给各部门,各部门利用“党建+周例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
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检务督察职能,对“党建+周例会”召开情况进行督察。印制检查记录本,详细记录各部门会议参加情况,提醒督促部门负责人对未参会的干警及时补课,做到漏一课补一课,漏一人补一人。并通过列席会议或不定期组织理论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
及时通报督促。对全院各部门“党建+周例会”的召开情况,会议召开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予以通报。同时,制发《督察整改通知单》,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党建+周例会”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