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周增敏)自1月16日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五个检查组,在全市开展2023年春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先后到庙下镇、米庙镇、纸坊镇等乡镇对农业生产主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等,要求农业生产者严格遵循生产规程,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确保农产品要带证上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同时,向生产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发放粘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图册、禁限用农药目录、豇豆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宣传材料。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农业生产基地、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等50家,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