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 通讯员高素会)自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项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应对工作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据悉,此次攻坚行动,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印发《汝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11月11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重点突出矿山(含煤矿)、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森林防火、工贸、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10个行业领域。同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攻坚行动负总责。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集中整治攻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整治任务,建立责任、排查、整改“三个清单”,严格落实“三查三签字”制度(企业自查、分管领导督查、行业部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攻坚行动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攻坚行动,要求各部门围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和“7+3”重点领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副县级以上领导靠前指挥,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督导检查,共督导检查13次。同时,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专班牵头组建7个安全生产督导组,深入基层,对全市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全力压紧压实属地党政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查彻改各类突出问题隐患,跟踪督导整改,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此外,市安委会办公室还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成效,梳理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