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高素会)针对当前“七下八上”防汛工作关键期,高温、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把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突出抓好。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且极易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着力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化解好致灾因素,保障好汛期安全,扎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地下矿山企业要加强矿区及周边区域老空区、含水层、废弃矿井、导水钻孔等危险因素的监控治理,重点检查矿井防排水、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系统及矿区、库区雨量测量仪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凡是靠近地表河流、水库及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防淹井措施;有透水危险的,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制度,严禁冒险作业。露天矿山企业要加强边坡、台阶监控、检查和排险加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凹陷开采露天矿山要配齐排水设施,及时排出矿坑积水。尾矿库运营单位要重点检查各级坝体的稳固程度,及时修整、疏通排水溢洪设施,完善库区值班室、通讯联络、照明等设施。各矿山企业要对办公场所、宿舍、工棚及矿区运输道路进行排险加固,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危险的要及时进行搬迁,并严格执行大雨天气停产撤人、派驻安全督导员、矿长带班下井、停产撤人演练等制度。切实加强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抓好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桥梁、涵洞、水库、边坡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工作,加强溺水防范工作。其他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建立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台风、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各类水库等,要对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认真开展一次检查测试,针对透水事故和洪灾,配备各类水泵及管线、配件,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齐全有效。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切实检验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指挥,全力组织抢救,避免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