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庭长李亚芳、副庭长李俊杰来到汝南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指导督促诉前调解工作,恰逢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王某与河南省某公司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两位法官见状齐上阵,促使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据悉,王某在河南省某公司经营的矿井下作业期间,不慎被砸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左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左膝关节内、外半月板损伤等,花去医疗费37000余元。随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便寻求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
两位法官了解到案件情况后,发现双方的矛盾症结点在于赔偿标准和数额问题,便当即找出有关法律规定,现场为双方列出了一份详细的赔偿清单。随后,两位法官分别负责与一方进行单独沟通,就赔偿清单内容逐一讲解。待沟通完毕,双方均已有了明确的赔偿金额意向。两位法官又趁热打铁,沟通确定了履行时间和支付方式。一切事项协商完成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河南省某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费用损失共计120000元,双方均不再就本次事故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随后,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有效后,河南省某公司当即向王某履行了赔偿义务。
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