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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4-29

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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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 通讯员丁乐艺)“五一”假期将至,人们外出踏青、赏花、品尝美食等呈现小高峰,且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滋生繁殖逐渐活跃,易导致食物霉变、变质等,从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采购渠道要正规,标签查看要仔细

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外出就餐要谨慎,合理饮食防风险

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店家就餐,拒绝到无证的餐饮单位消费。

做好自我保护。餐前要洗手;使用公勺公夹,倡导分餐制;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少吃生食、冷食。

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坚决杜绝爱面子、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网络订餐要注意,“食安封签”保安全

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确认经营资质。

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使用“食安封签”;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如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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