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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5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4-01

市场监管局专项检查汽车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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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通讯员丁乐艺胡凯歌)“李先生,您好!我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您今年是不是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轿车?您在购买中商家有没有对您存在强制消费或者是加价销售和捆绑销售的现象?”日前,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依据其提供的销售合同,对一消费者随机进行电话回访。

为切实保障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行业的经营秩序,3月30日,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的汽车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障群众汽车消费安全。检查中,该局以全市汽车销售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家用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为重点,围绕汽车销售企业广告、宣传、合同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开展检查。执法人员每进一家汽车销售企业,着重查验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和消费贷款合同,认真检查合同订立中有无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霸王条款”;查验汽车销售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履行汽车销售服务三包规定,有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或存在强制交易和捆绑销售的行为;查验汽车销售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的汽车维修中汽车配件是否是原厂配件,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能提供汽车配件的进货手续和厂家资质信息等。

“通过今天的检查,我市的汽车销售市场还是比较规范的,大部分企业能够合法、守法经营,能够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执行,但是,也发现部分销售企业存在格式条款合同不规范、存在误导消费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当场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会加大对汽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发现有问题的企业采取回头看的方法,看其整改效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强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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