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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02

防火于未“燃”

陈晶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二月二将至,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对重点时段的管控。对引发火灾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中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是城市的绿肺,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森林防火,不容忽视、不容懈怠。

森林防火,责任重如泰山。要知道,森林火灾发生除天气环境因素外,多为人们的防火意识不强、人为用火不当所致。可能只是一个没有完全熄灭的烟头,也可能是烧纸未扑灭的残余,水火无情,一次次的火灾告诫我们,虽然是小小的举动,但是却给人们带来无尽的惨痛,必须警钟长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火,绝不仅是林业、消防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全市各级各部门不能有麻痹思想与懈怠情绪,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对市民来说,应从我做起,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呼吁身边扫墓人员,用鲜花代替对亲人的思念,尽量避免点蜡、烧香,更不要吸烟,在离开之前一定要将火苗清理完毕,察看是否清除隐患再离开。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火灾,享受大自然带给我们的舒适。

森林防火这根弦,一头连着群众生命安全,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一刻也不能松。每年,我市都发布森林防灭火公告,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种种规定和要求既是善意提醒,也是一种法律和制度规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重任重如泰山,防患未然应成常态。一个小小疏忽,一个不经意行动,就可能毁一片林,毁一座山,毁掉一个生命,毁掉一个家庭。森林防火,不容半点马虎,不容一丝懈怠,须有备无患,须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牵手,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加强森林防火,共创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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