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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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2-24

用法治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出了家门就到游园,不仅能欣赏花花草草,还可以游览法治文化长廊,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种寓教于乐又能休闲放松的惬意生活,成为张鲁庄社区居民每天的必修课。

“法治文化长廊”位于市云禅大道与广成路交界处西北角。2月18日,记者来到这里,一股浓浓的法治气息扑面而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别致的游园,里面除了树木草坪、石质桌椅,还有法治文化长廊、固定宣传板、大大小小法治内容石块和标识牌,包含了“法治、平安”等主要内容,让人顿时心旷神怡,产生一种想进去探个究竟的冲动。

“我每天会来到这里健身。休息的时候,就坐在石椅上看看这些法治小常识,有时也会把小孙子带过来,给他讲些宣传板上的故事,让他分清是与非,帮助他健康成长。”像李先生这样的居民还有很多。对于他们来说,通过“法治文化长廊”这个集学习、娱乐与健身于一体的地方来结新友、会老邻、放松心情,给日常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大家觉得生活越来越幸福了。“法治文化长廊”成为我市法治创建工作的一个缩影。

法治建设有效推进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细致做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荣获全国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市、全国2016-2020年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市等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

汝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在2019年召开,中共汝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设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2021年以来,我市进一步配备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工作机构设置、工作人员以及工作制度,按时召开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平安建设、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汝州动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暨助力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推进会等系列重要会议,提请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等制度机制性文件,印发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为推进中央、省委和平顶山市委工作部署有效落实提供基本遵循。

全面贯彻依法执政工作。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书记、市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每年召开专题会议4次以上,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领导每年审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市督查局提前介入,成立若干个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分头深入各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工作资料是否完备,宣传氛围是否浓厚,人员学习是否落实到位。对行动不力、工作滞后、效果差、问题突出的单位通报批评,促进各单位工作健康开展。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我市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印发了《汝州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和《汝州市各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各乡镇统一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实施综合执法事项。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检查、查处和打击力度。2019年以来,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767次,办理行政许可1116件,做出行政处罚763次。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评选“优秀执法案卷”、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进行审查等活动,规范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

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建立健全以案定员、随机分案为主的案件承办机制。市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审、执工作,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良好成效。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公安机关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全面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工作

我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合,市级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级2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45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了一支“永远不走”的法治建设“生力军”,集中力量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为全市459个行政村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2295名,“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为基层群众日常学法提供场所和便利,实现了法治乡村教育基地“多元化、多层次、全覆盖”。目前,我市90%以上的村(居)配备有法治橱窗、宣传栏、法治游园、法治书屋,村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全市459个行政村全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率达100%。其中,小屯镇李湾村、杨楼镇小程村、风穴路街道塔寺社区等3个行政村(社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钟楼街道闫庄社区被授予全省“十佳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小屯镇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3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今年,4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平顶山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被评为平顶山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有力地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制定了《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将14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总投资约173.36亿元。2255项事项“一网通办”,2125项事项只进“一扇门”,2125项事项“最多跑一次”。设立了2个全省通办窗口,均可依托省综合受理平台,通过异地收件登记受理全省800项全省通办事项,由对方进行材料审核,实现全省通办。邀请办事群众积极进行“好差评”评价,评价数从1449件提升到54860件,办件评价率从1%提升到8.3%,好评率99.99%,差评整改率100%;建立了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便民热线。

下一步,我市法律规范将更完备,法治实施更高效,法治监督更严密,法治保障更有力,让法治政府建设的节拍越来越清晰、脚步越来越坚实,让全市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成果。

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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