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张亚萍 通讯员张亚楠)1月23日,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平顶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平顶山市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近年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实际,我市对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以外的自付部分费用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部分补助标准再提高,
本次对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补贴标准调整提高至每人2000元/月。其余残疾儿童手术项目、辅助器具等补贴标准不变。
“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审批工作,争取做到应救尽救,同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家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