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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03

关于征集红色史料和实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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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用好红色资源,庚续红色血脉”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红色史料和实物的抢救、挖掘、保护、研究,为筹建我市大型革命历史纪念馆提供翔实丰富的史料和完备多样的实物,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征集红色史料及实物活动。

一、征集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革命斗争、重大战役、重大历史事件的档案资料和实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剿匪反霸、抗美援朝、抗洪救灾、疫情防控等重要历史事件和建设成就的档案资料和实物。

3.反映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发展历史,及有关汝州优质、名牌、特色产品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和实物。

4.革命烈士、英模人物、知名爱国人士、文化名人的书信、日记、笔记、回忆录、手稿、作品、文集、题词、奖状、奖章、证书、奖牌、照片及使用过的生活用品、工具、文具、证件、证章、服饰等。

5.有关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或其亲属子女等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

6.其他反映汝州历史变化和建设成就的档案、资料、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

二、征集方法

(一)档案资料、实物的征集,采取移交、捐赠、转让、寄存、收购、征购等方式。凡保存有上述档案资料、实物的国有单位,应按照《档案法》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保存的档案资料和实物,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可以向市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者转让;档案馆也可以依法进行收购或征购。

(二)鼓励向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和实物原件,也可捐赠复制件、电子档。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及个人提供免费代存代管服务。

(三)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资料和实物,要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以便于研究和展示。

(四)对捐赠珍贵档案资料、实物和在征集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档案资料和实物征集工作由市档案馆具体负责。凡保存有上述档案资料和实物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与汝州市档案馆或汝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联系。

联系地址:①河南省汝州市丹阳中路 268号。

联系人:赵芳芳13721888681

郭晓红18337529090电子邮箱:r zda7566@163.com

联系地址:②河南省汝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市体育文化中心田径场西侧三楼)

联系人:袁旭奇13523270412

安汝保15093792150电子邮箱:r uzhoul a ocuhui@163.com

红色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做好红色档案资料收集和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为丰富我市红色史料、保存汝州历史记忆,繁荣汝州文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汝州市红色文化场馆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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