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司机在运输货物时,由于存在侥幸心理或者利益驱动,罔顾他人生命,不计违法成本,不惜铤而走险超载上路。
大货车超载闯大祸,早不是一个新问题:2021年2月玉溪市华宁县,一辆货车载物严重超限超载,与前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2021年3月河南郑州市,一辆货车沿省道行驶,因刹不住车,撞向机动车道上的行人,导致当场死亡。经检测,该车核载1580kg,毛重12190kg,超载率671.5%。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限超载引发的约占六成,说超载大货车是“马路大杀器”,一点也不夸张。
为了逃避交通运输执法检查,不少大货车司机选择在中午或夜晚行车,利用时间差非法营运,还有一些司机在车辆上做手脚,违规改变货车车厢尺寸、更改轮胎规格、增加钢板弹簧数量,以便超载超限运输。
货车超载要不得。千万不要等到血淋淋的悲剧发生了,才想到大货车超载的严重性。不能对生命有侥幸的态度,不能将严重超载不出事的希望寄托在“上次没出事”上。生命的代价、用鲜血换来的惨痛教训,还不够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