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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04

普法大巴深入工地“流动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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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朱晓雪)近日,为进一步落实省高院第九次涉农维权活动实施方案,市法院民事业务庭抽调干警十余人乘坐大巴车进行农民工维权流动宣传,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一下子都成了普法宣传员。

本次流动宣传是继市法院开展“涉农维权站”“巡回审判”后再次积极开展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大型宇通客车上悬挂横幅,多地点进行流动宣传,哪里有工地,哪里有工人,市法院的宣传车就开到哪里去。此次活动分别到市内正在开工建设的妇幼保健院工地、城乡接合部的米庙镇大集市、农民工密集居住区的南关花园进行普法宣传,不仅对农民工本人进行答疑解惑,还对工地老板和农民工的亲友进行法制宣传,告知他们救济途径和证据保存措施,不仅有法院,还有人社局、农民工维权站等各种社会组织均可以寻求帮助,宣传现场累计接待咨询4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60余本。

在某工地上干活的王某,见到法院的宣传车后主动上前询问,原来他去年在外省干活的工资现在还没结算,担心自己没有签过合同,工头刘某总说没钱,给自己打了个“白条”,很苦恼却不知道怎么办。听到法院工作人员说书面合同不是必需的,只要有能证明跟着工头干活的证据即可,手里的“白条”也能打官司,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这种“流动普法”代理桌椅板凳的定点宣传,更具有针对性,让农民工和农民工的雇佣者———工地老板共同学习,提高建筑行业人群的整体法治意识,使广大农民工的薪资报酬更有保障,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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