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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5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21

我市农村贫困人口

9类大病可获专项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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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刚鑫雨 通讯员淡世瑾)近日,我市出台《汝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本次救治对象为全市“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有9种重大疾病的患者。

9种重大疾病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市唯一定点救治医院。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并推行“一站式”结算政策,贫困人口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保险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据了解,贫困患者入院时,需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到市第一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贫困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贫困患者出院时,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先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垫付。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院会及时归还患者提供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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