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梁杨子)9月23日上午,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市电商大厦12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洪献、杨辉星、王沧海、杜占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潘广臣、郭文源、康凯、郑学伟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国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温卫杰,市法院院长杨长坡,市检察院检察长阮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徐洪波、张红伟,市监察委、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兼职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汝州市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汝州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汝州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报告,以及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了2020年度市级财政决算。会议决定许可汝州市公安机关对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邵江伟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上,对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就进一步做好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李运平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此次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相对较高的单位,要深入总结经验,持续巩固扩大成果;测评满意度相对较低的单位,要认真查找不足,鼓足干劲,奋起直追,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办案水平。要强化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周密细致的整改计划,采取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做细做实办案质量检查“后半篇文章”。要加强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牵头对整改和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从严从实抓好监督检查,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落细,推动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