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对于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同样也可能构成犯罪。近日,市人民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这是该院首例因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而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案件。
2021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明知陈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滥伐林木的情况下,仍以15000元的价格将陈某某滥伐的林木全部收购并出售。经市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对采伐现场进行勘验,其非法收购杨树95株,立木蓄积24.0708立方米。后经市公安局电话通知,被告人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缴纳罚金,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对该案当庭宣判。最终,被告人刘某某因犯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没有买卖,就没有砍伐。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对于明知是滥伐的林木,仍予以收购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乱砍滥伐的行为,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该案作为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不仅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给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的行为敲响了警钟。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