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王辛会)近期我市部分地区遭遇强降雨,汛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具体要求,确保汛后建筑施工质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在建项目和受灾乡镇开展汛后工程质量隐患排查。
该站重点对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性能是否受到影响、地基受灾害区域是否进行认真检查、检测和施工现场已经搭设的模板支架是否存在变形及不稳定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参建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工程质量风险隐患,建立动态台账,制定专项方案,限期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同时,根据市委会议精神和局工作安排,该站于7月31日和8月1日两天时间对寄料镇、大峪镇涉及危房进行排查。两镇涉危房屋均在山上且比较分散,加上部分山路被冲毁排查工作难度的时间紧,该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排查方案,采取一人一组的方式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步行逐户排查。
截至发稿时,该站共排查涉危房屋6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