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扎实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力度。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管控,探视、陪护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治疗感冒退烧药品。
五、7月16日以来,有江苏南京、湖南张家界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出郑州市二七区以及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住院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报告,自觉落实14天隔离措施;各村组(社区)要将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并履行报批手续。
七、全市广大居民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特别是进出入公共场所、密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主动佩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不聚集、用公筷,保持社交距离。
八、广大城乡居民如发现身边从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的返汝来汝人员,没有得到规范有效管控的,请拨打110、120等电话,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反映报告电话:110120 0375—6051169。
九、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各类物资供应充足,请广大居民朋友理性对待疫情,科学防控疫情,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对随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