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杨松播牛子淇)近日,市法院大峪镇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随后该案件又分到市法院骑岭法庭于延坡法官处进行确认,于延坡接到案件后,经审查发现调解协议有不严谨的地方,且履行日期不明确,因涉及到后期调解协议的履行,遂与该站调解员联系,让其通知当事人到骑岭法庭再次完善调解协议,但调解员通知后告知一名当事人因正处于农忙季节,且位于大峪山区,来回奔波不方便,另一名当事人已外出打工,近期均无法到庭。
于延坡了解情况后,6月9日下午,便带领团队成员赶赴大峪镇诉调对接工作站,上门为群众调解。经联系一名当事人到场完善了调解协议,另一名当事人通过微信确认了协议内容,于延坡当即给双方发放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拿到盖着法院红章的裁定书时,激动地说:“我一次法院也没去,就把问题给解决了,而且还解决得如此迅速,我很满意,你们真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
群众利益无小事,市法院骑岭法庭全体干警将学习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官“坐堂审案”向“一线调解”的转变,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成为民排忧解难的强劲动力,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