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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9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19

2023年度汝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申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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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浩然 通讯员孟益含)日前,团市委决定对2023年度汝州市五四红旗团委、汝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以下简称“两红两优”)进行表彰。

汝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条件和资格: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中评选;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三星级”及以上。

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和资格: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且2023年度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结果应为“优秀”;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和资格:从团市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功能性团组织、临时团组织、先进个人典型等在重大任务或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对2023年在关系全市重大发展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英勇牺牲的团员、团干部,可申请追授“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汝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高质量撰写申报事迹(2000字以内),3月20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rzts w@126.com,一并发送申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3月22日前将纸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等原件加盖公章1份,附带所有材料最终电子版U盘拷贝,报团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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